关于征集和评审2021年度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规划办、市直各学校(幼儿园):
为全面提高“十四五”教育科研的研究水平和质量,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,提高其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的能力,根据《牡丹江市“十四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要点》,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启动2021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征集与评审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工作
各县(市、区)规划办、市直各学校(幼儿园),统一负责本地、本单位的成果征集工作,并由专人按时报送。
二、成果范围、形式及参评要求
(一)省、市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(非教育学会)的研究报告或阶段性研究报告。
(二)省、市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(非教育学会)的调查报告,或面向国家、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的调查报告。要求调查目的明确,围绕问题分析原因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(三)体现国家教育政策或先进教育理念有关要求的主题式教学课例,包括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两部分,要求主题鲜明,以小见大。
(四)有创新亮点和一定理论高度的论文或主题式经验总结。
(五)每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,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。
(六)以往曾在省、市规划办获奖的成果谢绝申报参评。
(七)每项成果作者只限一人。
三、成果提交办法
(一)申报人只提交成果的电子版,同时提交由知网(或维普、或万方)查重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(PDF电子版)。
(二)各地、各单位负责初审和推荐,统一填写《牡丹江市二0二一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》,纸质版加盖公章后,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规划办,个人报送不予受理。
(三)各地、各单位报送的成果电子版,其排序须和《汇总表》一致,排序时须提前做好学段或学科的归类。
(四)成果及《成果申报汇总表》的电子版发送至市规划办邮箱:mdjjykxghb@sina.com,成果电子版命名格式:单位+姓名+题目。推荐名额见名额分配表。报送时间:2021年12月13——17日。
四、评审办法
为杜绝抄袭,进一步净化科研生态,要求申报人提交由查重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,评审专家还将对成果稿件进行抽查,对重复率(总相似比)超过20%者,不仅取消评审资格,还将取消其两年内优秀成果、课题立项和科研先进的申报资格,并对所在地、单位下调直至取消申报限额。本次评审将评出一、二等奖若干名,并为获奖者颁发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证书。
联系地址:牡丹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(康佳街181号),联系电话:6989282,联系人:冷老师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牡丹江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
附件:
1、牡丹江市二0二一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
2、牡丹江市二0二一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
附件1 | |||
牡丹江市二0二一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| |||
申报单位(公章): 填表日期: | |||
序号 | 姓名 | 单位 | 成果名称 |
填表人: 联系电话: |
附件2
牡丹江市二0二一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
推荐名额分配表
序号 | 单位 | 名额 |
1 | 绥芬河 | 55 |
2 | 海林市 | 117 |
3 | 宁安市 | 149 |
4 | 林口县 | 126 |
5 | 东宁市 | 87 |
6 | 穆棱市 | 119 |
7 | 东安区 | 24 |
8 | 西安区 | 39 |
9 | 阳明区 | 43 |
10 | 爱民区 | 38 |
11 | 牡一中 | 16 |
12 | 牡二中 | 14 |
13 | 牡三中 | 8 |
14 | 牡四学区 | 13 |
15 | 牡五中 | 7 |
16 | 牡九中 | 5 |
17 | 牡十中 | 6 |
18 | 牡十一学区 | 11 |
19 | 牡十四中 | 7 |
20 | 牡十五中 | 8 |
21 | 牡十六学区 | 10 |
22 | 牡十七中 | 2 |
23 | 牡十九中 | 1 |
24 | 牡二十中 | 2 |
25 | 牡二十一中 | 4 |
26 | 牡二十四中 | 3 |
27 | 牡朝中 | 5 |
28 | 牡职教中心 | 6 |
29 | 牡立新小学 | 7 |
30 | 牡长安小学 | 6 |
31 | 牡东华小学 | 5 |
32 | 牡朝小 | 2 |
33 | 牡特教 | 2 |
34 | 牡江南实验校 | 5 |
35 | 牡幼中心 | 2 |
36 | 牡实验幼儿园 | 1 |
37 | 牡教育三园 | 1 |
38 | 牡教育五园 | 1 |
39 | 牡教育六园 | 1 |
40 | 牡江南教育幼儿园 | 2 |